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:
律师(本科)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和法制需要,能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高层次律师专门人才。要求应考者能系统掌握律师专业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,熟悉党和国家的主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能够较好地运用所学理论和专业知识,联系工作和社会实际,具有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和一定的研究能力。
课程设置:
专业代号:C030013
主考学校:广西大学
总学分:75学分
说明:
1.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必考课程为14门(序号为14和15的课程是二选一)。其中:
自考经济法学(专科)专业毕业生,必考课程为序号1、10、13、14或15、17和18;
自考法律(基础科段)专业毕业生,必考课程为序号1、12、14和15;
其它考生,必考课程为序号1、13、14或15;
2.非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必考课程为序号1-13、14或15、19-22,共18门。
3.不选考0015英语(二)的考生,必须加考4门课程。其中自考经济法学(专科)专业毕业生考第23-26号课程,其他考生考第26-29号课程。
4.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,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。
5.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可免考3门课程(序号1-3),其它必考课程与同类别专科毕业生相同。
6.关于新旧课程顶替(以下指考生在报考本专业时所考的课程,报考专科专业时所考的同名课程不能用来顶替):
自考经济法学(专科)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2006年底以前已取得0230合同法或0246国际经济法概论单科合格证的,可分别顶替0260刑事诉讼法学或0261行政法学;已取得0214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或0262法律文书写作单科合格证的,可以顶替0226知识产权法。
自考法律(基础科段)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2006年底以前已取得0247国际法单科合格证的,可以顶替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和0926司法鉴定概论中的任一门课程。
除自考法律(基础科段)专业毕业生外,2004年底以前已取得0925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和0926司法鉴定概论两门课程单科合格证的,其中一门课程可以顶替0993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。
自考经济法学(专科)专业毕业生不选考0015英语(二)的,2006年底以前已取得0167劳动法或0227公司法单科合格证的,可分别顶替0258保险法或0257票据法;已取得0233税法单科合格证的,可以顶替0223中国法制史。
7、凡已通过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门课程的,不再参加思想政治课的考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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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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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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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经济法概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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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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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鉴定概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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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培训招生网看到的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