专业概述:
法律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,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,能在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,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、行政机关、检察机关、审判机关、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涉外、涉侨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。
培养目标:
以马克思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培养德才兼备德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。要求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;熟悉我国主要法律、法规以及有关的方针政策,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。
课程设置:
本科
专业代号:C030101
主考学校:广西大学
说明:
本专业限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毕业生和在校生报考。
1、法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必考课为15门。其中:
自考经济法学(专科)专业毕业生,必考课程为序号1-9、14、15或16、18-21(累计68学分);
自考律师(基础科段)专业毕业生,必考课程为序号1-13、15、16(累计68学分);
其他考生,必考课程为序号1-14、15或16(累计67学分)。
2、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可免考3门课程(序号1-3),必考课程12门(序号4-14、15或16(累计47学分)。
3、不选考英语(二)的考生,必须加考3门课程(序号为22-24)。
4、毕业论文是本科学习的必修内容,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。
5、新旧课程顶替(以下指考生报考本专业时所考的课程,报考专科专业时所考同名课程不能用来顶替):
自考经济学(专科)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2006年底以前取得劳动法、公司法、合同法或国际经济法概论单科合格证的,可分别顶替保险法、票据法、刑事诉讼法学或行政法学;2004年底前已取得法律文书与律师实务写作单科合格证的,可顶替知识产权法。
律师(基础科段)专业毕业生报考本专业,2006年底前已取得法律文书写作单科合格证的,可顶替房地产法或中国法律思想史中的一门课程。
不选考英语(二)的考生,2006年底前已取得伦理学、海商法或国际关系史单科合格证的,可分别顶替证据法、西方法律思想史或金融法。
6、凡已通过0004毛泽东思想概论和0005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两门课程的,不再参加思想政治课的考试。
1
2
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
3
4
知识产权法
5
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
6
7
公证与律师制度
8
9
婚姻家庭法
10
劳动法
11
公司法
12
合同法
13
14
法律文书写作
15
16
17
18
19
20
21
22
23
24
25
26
就业方向:
相比之下,其就业情况不太乐观,该专业难就业的主要有原因:
一, 门槛高: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才能从事律师这个职业,而参加司法考试基本的要求至少是本科学历以上, 而且通过率不超过30%.;
二, 对个人素质方面的要求也是非常高,口才,交际能力,人际关系,记忆力,反应力等;
三,供大于求。
联系我时请说明是在培训招生网看到的,谢谢!